根據省國資委黨委統一安排,2019年10月17日至12月10日,省國資委黨委第三巡察組對陜西環保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省國資委黨委第三巡察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增強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一)迅速行動,第一時間傳達巡察組反饋意見。1月17日省國資委黨委第三巡察組向集團黨委反饋巡察意見后,集團黨委隨即組織召開黨委(擴大)會,傳達學習巡察反饋意見和省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駱東山在巡察反饋會議上的講話,并就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專題研究分析,精心準備。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熊良虎同志分別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實改、增強巡察整改落實的成果運用和轉化等方面做了整改動員,把思想統一到省國資委的要求和巡察組指出的問題整改任務上來。
(二)高度重視,精心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明確任務、夯實責任,集團黨委成立了由黨委書記、董事長熊良虎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機關各部門、下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認真分析梳理巡察指出的問題。集團黨委組織班子成員認真學習、研究巡察反饋意見,逐個分析巡察指出的問題,深入挖掘存在問題的原因,注重從政治上反思查找不足,從集團處于初創發展這個階段實際對照檢查,結合當前各項任務綜合謀劃,以此為契機著力推進改革,促進發展。三是制定整改方案。通過分析梳理,針對省國資委黨委巡察指出的4大類11項34個問題,逐項分解任務,逐個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部門,量化整改期限,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單,對整改工作實行銷號式管理。
二、真抓實改,整改工作穩步推進
集團黨委《關于省國資委黨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印發后,班子成員帶頭抓落實,通力協作、各負其責,堅持問題導向,按照預定的時間點、路線圖抓整改。各單位、各部門也認真組織學習,積極認領整改任務,進一步細化整改措施,逐條對照落實,整改工作有序推進。
(一)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方面
1.扎實安排部署黨內重大學習教育活動。一是嚴格執行理論學習制度。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要求,進一步完善黨委理論學習制度。印發《2020年陜西環保集團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指導意見》,督促中心組成員和各級黨組織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助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進一步堅定“四個自信”,落實“兩個維護”,學習突出中、省安排的各個專題外,突出黨的基礎理論知識,黨章黨規黨紀等應知應會內容,并采取學習成果交流、理論測試等形式促進學習成效。二是扎實開展主題教育活動“回頭看”工作。3月20日召開集團黨委會,嚴格討論審核領導班子成員主題教育調研報告。同時,針對主題教育不扎實的環諾公司(已整合至園區開發公司)、國源環保公司、監測中心等單位,組織開展主題教育“回頭看”,抓好規定動作,自選動作突出特色,形成整改報告報集團黨委,進一步深化基層黨組織主題教育活動成果。
2.同步推進高質量發展和穩增長工作。把問題整改同集團公司改革發展和具體任務結合起來,綜合謀劃,統籌推進。一是督促指導大秦公司形成《2018年投資情況報告》,對與原投資計劃不一致的原因進行了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提請集團公司審議。二是依據省國資委《關于公布省屬企業主業(第一批)的通知》,制定《陜西環保集團結構調整優化主業發展工作方案》,明確各單位主業,著力解決業務重疊、無序競爭等問題。編制《陜西環保產業集團二級單位業務劃分調整方案》,調整部分交叉業務,合并同類板塊,減少同業競爭,提高綜合實力,促進整體發展。目前,已經將園區公司與環諾公司進行整合,完成對環境監測技術服務中心、綠色能源公司、扶貧公司的經營范圍進行調整。三是2019年12月針對各二級公司對其下屬單位的管控情況及相應三級單位法人治理、生產經營、項目建設運營、財務管理及人力資源狀況等工作進行調研,強化管控措施。四是出臺《控(參)股公司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集團公司與各控(參)股公司的財產權益和經營管理責任,建立有效管控機制,提高集團運營質量和抗風險能力。五是一季度組織開展2020年度虧損企業治理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形成治理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及責任人,壓減管理層級,減損止血,扎實推進治理工作。
3.進一步完善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結構。一是在2019年7月修訂的《陜西環保集團黨委會議議事規則》基礎上,對議事范圍、議題征集、議事流程、學習研究、表決程序、決議落實、規則監督等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同時,于今年開始印發黨委會議紀要,著力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發揮好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二是督促指導下屬各單位完成黨建進章程工作。針對反饋意見指出的環諾公司等單位章程存在的問題,指導國源環保、旬陽產業扶貧公司等按照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增加黨建內容。
4.嚴格落實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責任。一是制定印發《安全環保巡察隱患整改通知單》,督促各二級單位限期整改安委會會議不規范、未按時召開安委會及缺少會議記錄等問題,全面加強安全環保工作,堵塞漏洞,從組織、基礎、制度規范等方面預防各種風險與隱患。二是制定《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和制度法律法規審核流程,起草《2020年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集團公司2020年第一次安委會審議通過后,已經下發施行。三是截止目前,部分二級單位已完成安全管理資格證過期問題的整改工作。2020年進行《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標準化》《雙預控機制》的相關培訓工作,培訓工作將統籌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等各類人員的安全取證工作協同進行。四是集團公司將資產負債率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做好節能降耗、成本控制等工作,逐步降低資產負債率。五是通過爭取資本金及產業基金注入,督促重點關注及監管企業強化運營項目管理,提高項目盈利能力,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產和資金使用效率。六是修訂《擔保管理辦法》,嚴格規范擔保管理行為,為保證控股子公司資金鏈安全,對于存量融資未按比列擔保的積極糾偏;對于新增擔保,除地方政府及未參與日常管理與實際經營的股東外,嚴格按股東同比例擔保或被擔保企業提供反擔保。
(二)全面貫徹落實從嚴治黨戰略部署
1.嚴格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一是按照《陜西省省屬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實施辦法》要求,建立黨委會每季度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確保每年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4次。第一季度,已經于3月11日組織召開黨委會并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起草2020年度集團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積極組織指導下屬單位制定黨建工作責任清單,進一步壓實各級黨組織和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落實落細。
2.進一步夯實紀委監督責任。一是印發《2020年紀檢監察工作要點》,全面安排部署集團紀委2020年重點工作,細化任務目標。二是根據巡察反饋意見結合集團公司《崗位廉潔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印發《集團公司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手冊》。三是組織集團紀委人員深入學習“四種形態”,及時穩妥、精準有效抓好近期問題線索處置工作。四是積極與省國資委巡察辦溝通匯報,細化修改巡察反饋中的概括性問題,共計9項22條,為做細做實巡察整改工作奠定基礎。
3.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一是出臺《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辦法》,從2020年起,要求所屬各單位必須開展一次會計基礎工作自查,同時集團公司財務部將組織考核工作小組,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嚴抓財務制度執行及規范化管理。二是對發現的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展開調查工作,對確實存在問題的將嚴肅查處。目前,有關問題線索已進入談話調查階段,近期將組織開展核實處理。
(三)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
1.進一步落實基層組織制度。按照集團黨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部署,目前已完成生態、油氣、水環境等公司12名在冊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工作;集團機關支部1名黨員原來所在黨組織無法開具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因此無法辦理轉接工作。已督促投資公司黨支部規范黨費收繳工作,嚴格按月足額繳納黨費,同時嚴格執行黨費收繳公示制度,切實推進黨費工作透明化。
2.進一步嚴格選人用人程序。一是制定《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全覆蓋和數字化工作實施方案》,計劃在全集團規定范圍內開展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工作,確保干部人事檔案信息真實準確、材料齊全完整、管理規范嚴謹,維護干部人事檔案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力,充分發揮干部人事檔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礎作用。二是印發《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做好2020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監督與報備工作。
(四)統籌推進巡察、審計和主題教育問題整改工作
在制定《關于省國資委黨委第三巡察組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過程中,嚴格對照檢查上一輪巡察、審計和主題教育整改遺留問題,對共性問題綜合考慮,統籌推進,突出重點,防止重復整改,堅強基層負擔,全力抓好復工復產和穩增長各項任務。一是制定《全面預算管理辦法》,目前已經通過集團公司黨委會及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正式實施。二是將根據已制定出臺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辦法》,開展所屬各級單位自查與集團公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財務報銷審核等基礎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開展巡察整改督促檢查工作。集團紀委已將整改納入日常監督重點任務,將按期在集團公司范圍內組織開展巡察整改督促檢查工作,督促各單位、各部門全面落實集團黨委要求,按照時限規定,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整改任務。
二是持續推進問題整改。對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集團黨委將常抓不懈,適時組織“回頭看”,全面回顧檢視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規定動作和預定方案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對巡察組反饋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問題,通過建章立制逐步解決,推動巡察成果轉化為具體制度,提升集團整體管控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是持續促進巡察成果轉化。堅持以整改促改革、促發展、促穩定,切實把巡察整改工作激發的活力、潛力轉化為促進集團公司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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