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文件精神,現對我公司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進行環境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征求公眾對該項目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1、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位于延安市寶塔區川口鄉川口村黑豆溝,總投資32385萬元人民幣,占地91畝,生活垃圾處理量為650t/d,處理污泥50t/d(含水率80%),日入爐垃圾為500t,日入爐污泥為18t(含水45%),配套建設1×500t/d CFB垃圾焚燒鍋爐+1×N12MW汽輪發電機組,年上網電量約為7500萬kw·h。
2、建設項目主要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主要大氣污染源有焚燒爐煙氣、污水處理站及滲濾液收集池產生的臭氣及無組織排放的粉塵。廢水主要包括垃圾滲濾液、污泥預處理廢水、車間地面清洗廢水、鍋爐排污水、風機冷卻水、除鹽水站濃水、除鹽水站反沖水、循環冷卻水排水、化驗室廢水和生活污水等;地下水影響主要來自各類廢水下滲;噪聲源主要為風機、汽輪機、引風機、發電機、鍋爐排汽、冷卻塔、泵等;固廢主要為焚燒爐渣、飛灰等;環境風險事故主要為焚燒爐及煙氣凈化系統故障導致污染物排放增大、臭氣收集系統故障導致臭氣泄漏、柴油儲罐發生泄漏并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滲濾液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管線破損導致滲濾液泄漏等。
3、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①廢水:生產廢水中的滲濾液、污泥預處理廢水、沖洗廢水以及生活污水進入滲濾液處理系統,采用“預處理+IC工藝+缺氧好氧(二級A/O)+膜生物反應器(MBR)+納濾(NF)+反滲透(RO)”為主體的處理工藝流程,回用水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工藝與產品用水標準限值后回用于工業水系統;NF和RO產生的濃縮液采用DTRO進行處理,濃液回噴焚燒爐,清液采用高級氧化進一步處理,處理后達標排入市政管網。
②廢氣:焚燒爐煙氣采用“爐內SNCR+靜電除塵器除塵(單室一電場)+旋轉噴霧半干法脫硫+消石灰干法噴射+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器”工藝處理,經80m高排氣筒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滿足《生活垃圾焚燒污染物控制標準》(GB18485-2014)要求;消石灰倉、水泥倉廢氣、活性炭倉廢氣和灰庫廢氣采用袋式除塵器除塵,排放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要求;滲瀝液收集池、污泥預處理車間以及滲濾液處理系統易產生臭氣的區域設置臭氣密閉收集系統(帶稀釋系統),經風機和管道排入主廠房垃圾池內,再通過垃圾池上方抽氣作為焚燒爐燃燒空氣,惡臭氣體不外排。開停車、事故檢修情況下,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處理臭氣,經處理后排放,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相關要求。
③固廢:飛灰在廠內經過螯合劑穩定化處理后,通過專用袋裝,送至延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污泥經預處理后返回焚燒爐焚燒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送本項目垃圾貯存車間。
④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消聲、 減振、隔聲等措施,廠界噪聲可達標排放。
⑤風險:環境風險物質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在采取可研設計以及環評建議措施的基礎上,采取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及應急預案,項目環境風險可接受。
4、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符合環保政策及相關規劃的要求;生產工藝技術先進;在采取項目可研、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后,能夠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環境影響和環境風險可接受;從滿足環境質量目標的角度分析,項目可行。
5、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登陸網站“www.rialli.net”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也可以聯系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獲取環境影響報告書。
建設單位:延安國錦環保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萬先生
聯系電話:13934799709
郵 箱:2430800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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